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走深走实,严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筑牢夏季交通安全防线,近期,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辖区交通现状及群众出行特点,交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时段、路段,以辖区餐饮娱乐、城乡结合部等路段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等方式开展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纠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态势,有效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在严查酒醉驾的同时,执勤民辅警还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提醒他们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驾驶人树立尊重生命、关爱家庭的驾驶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此次行动,及时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力打击了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同时,对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下一步,嘉峪关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期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嘉峪关公安温馨提示
千万要注意
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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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朋友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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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再驾车上路没有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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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知道驾驶人酒驾依然搭车,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别忘了,你还需要对你的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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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交警会选择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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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五: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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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六:马路以外的地点酒驾没事
也许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也属于酒驾行为。
内容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编辑整理:李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