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当前位置: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3-02-22 16:31   评论(0)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请以下被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自此公告发布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包括驾驶证或者身份证、行驶证、违法处理强制措施凭证等)到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扣留车辆明细表





来源:嘉峪关公安交警


▍编辑整理:李荣亮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请以下被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自此公告发布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包括驾驶证或者身份证、行驶证、违法处理强制措施凭证等)到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扣留车辆明细表





来源:嘉峪关公安交警


▍编辑整理:李荣亮


来源:嘉峪关城市网

0 条评论

评论
手机移动端

手机版页面

扫一扫随时了解最新动态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