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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20-06-10 11:34   评论(0)
失信曝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为维护社会秩序,建立诚信守信的法治环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法将李杰等96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予以公布曝光。仍拒不履行的,本院视情节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欢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7—596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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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将不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需了解详情,请关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扫描底部二维码)。

法律依据

失信曝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为维护社会秩序,建立诚信守信的法治环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法将李杰等96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予以公布曝光。仍拒不履行的,本院视情节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欢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7—596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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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将不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需了解详情,请关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扫描底部二维码)。

法律依据

失信曝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来源:嘉峪关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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