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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涉案金额达四千万元甘肃恒信担保公司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08-13 15:31   评论(0)


嘉峪关涉案金额达四千万元甘肃恒信担保公司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金额达四千万元

甘肃恒信担保公司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马生强 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任见全,出资购买了位于嘉峪关的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后,超越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仅2016年10月8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就吸收公众存款3985万余元。8月2日,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任见全、出纳任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担保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2012年5月24日,任见全出资40万元购买了恒信担保公司,并让自己的外甥女胡某、外甥女婿周某做挂名董事,由周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而公司由任见全实际控制、管理和经营。任见全还让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的女儿任某担任公司出纳。

任见全接管恒信担保公司后,除了正常开展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务外,在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承诺到期还本,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以月利率最高4%甚至5%的高息向中小企业、个人放贷。

为规避监管,恒信担保公司将非法吸收来的公众存款贷给他人这部分业务,没有向市工信委上报。非法吸收来的公众存款也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由任某以个人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所有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都进入了任某的个人账户,向外放款时,再由任某的个人账户向外转款。

据了解,恒信担保公司从2012年起就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贷款给中小企业或者个人。每笔款项,只要结清本息,任某就销毁合同和单据。因此,2016年10月8日之前的这部分业务,因为本息都已经结清,相关凭证都已经销毁,这期间究竟吸收了多少公众存款,已经无法查清。

2018年,嘉峪关从事类似业务的一家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给客户还本付息,最终客户报案,相关公司和人员被司法机关查处。这件事直接导致了市民参与非法集资的人数大幅度下降,不少客户撤回投资,而因为市场总体形势不好,恒信担保公司放出去的款,又有不少无法收回,最终导致恒信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2018年9月12日,恒信担保公司无法支付客户应付的利息。

恒信担保公司向外放款,全是任见全一个人说了算。对于客户的支付能力,也是他一个人去考察了解,并最终由他个人拍板决定是否放款。但任见全缺乏风险意识,不少客户借款都没有提供相应的抵押。据记者了解,恒信担保公司借出的款项中,其中最大的两笔,都是任见全借给了他的老乡沈某和杨某,每人分别达到了1000万元。因为是发小,任见全没有让对方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其中杨某借的1000万元,最终只还了600万元;沈某的1000万元,干脆一分都没有还,最终用数千箱白酒顶账。任见全把这几千箱白酒从河南拉到嘉峪关,存放在恒信担保公司在工业园区的一个仓库里,由于这些酒不是本地市场上认可的主流品牌酒,任见全想方设法也没销售出去,除了他自己喝的,剩余的酒至今还压在仓库里。这两笔款项总额达到了2000万,直接导致了恒信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

为了解决资金和债务问题,任见全也想了一些办法。比如将存款的客户和借款的客户召集到一起,和恒信担保公司三方对接,将债权直接转给存款人。不愿意接受债权的,就和恒信担保公司签订分期付款协议,承诺延期付款。在这期间,任见全以公司名义花了80万元按揭购买的一辆路虎车,也以50万元抵押给了债权人。

由于任见全的女儿任某只有初中文化,根本没有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她作为出纳,吸收来的存款和贷出去的款项,都是按照任见全的吩咐经过她一个人的手转出转进的,她也没有专业的会计账目,只是记了个流水账。案发后,总共有多少客户的存款本金需要支付,有多少利息没有付清,有多少贷款没有收回,甚至公司这么多年,究竟是否盈利,盈利数额是多少,任见全和任某都一问三不知,从现有的账目上也已经无法查清。

最终,拿不到本息的客户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任见全于2019年1月3日向嘉峪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自首,当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1月16日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出纳任某也于2019年1月16日经嘉峪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电话传唤于次日到案,因其正处于怀孕期,被取保候审。

最终,根据现有资料,检察机关认定,从2016年10月8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恒信担保公司在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承诺到期还本,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120名集资参与人存款本金累计39851800元,用于公司经营、放款以及还本付息,其中用于支付公众存款利息共计13402088.4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见全、任某作为对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被告单位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代表恒信担保公司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返还存款人的本金。被告人任见全表示自愿认罪,但其辩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吸收来的资金也完全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其本人未占用,也未挥霍浪费,希望从轻处罚。任见全还表示,愿意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任某也表示自愿认罪,其辩护人辩称,任某正处于哺乳期,希望能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涉案金额达四千万元

甘肃恒信担保公司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


(马生强 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任见全,出资购买了位于嘉峪关的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后,超越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仅2016年10月8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就吸收公众存款3985万余元。8月2日,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任见全、出纳任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担保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2012年5月24日,任见全出资40万元购买了恒信担保公司,并让自己的外甥女胡某、外甥女婿周某做挂名董事,由周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而公司由任见全实际控制、管理和经营。任见全还让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的女儿任某担任公司出纳。

任见全接管恒信担保公司后,除了正常开展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务外,在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承诺到期还本,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以月利率最高4%甚至5%的高息向中小企业、个人放贷。

为规避监管,恒信担保公司将非法吸收来的公众存款贷给他人这部分业务,没有向市工信委上报。非法吸收来的公众存款也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由任某以个人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所有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都进入了任某的个人账户,向外放款时,再由任某的个人账户向外转款。

据了解,恒信担保公司从2012年起就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贷款给中小企业或者个人。每笔款项,只要结清本息,任某就销毁合同和单据。因此,2016年10月8日之前的这部分业务,因为本息都已经结清,相关凭证都已经销毁,这期间究竟吸收了多少公众存款,已经无法查清。

2018年,嘉峪关从事类似业务的一家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给客户还本付息,最终客户报案,相关公司和人员被司法机关查处。这件事直接导致了市民参与非法集资的人数大幅度下降,不少客户撤回投资,而因为市场总体形势不好,恒信担保公司放出去的款,又有不少无法收回,最终导致恒信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2018年9月12日,恒信担保公司无法支付客户应付的利息。

恒信担保公司向外放款,全是任见全一个人说了算。对于客户的支付能力,也是他一个人去考察了解,并最终由他个人拍板决定是否放款。但任见全缺乏风险意识,不少客户借款都没有提供相应的抵押。据记者了解,恒信担保公司借出的款项中,其中最大的两笔,都是任见全借给了他的老乡沈某和杨某,每人分别达到了1000万元。因为是发小,任见全没有让对方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其中杨某借的1000万元,最终只还了600万元;沈某的1000万元,干脆一分都没有还,最终用数千箱白酒顶账。任见全把这几千箱白酒从河南拉到嘉峪关,存放在恒信担保公司在工业园区的一个仓库里,由于这些酒不是本地市场上认可的主流品牌酒,任见全想方设法也没销售出去,除了他自己喝的,剩余的酒至今还压在仓库里。这两笔款项总额达到了2000万,直接导致了恒信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

为了解决资金和债务问题,任见全也想了一些办法。比如将存款的客户和借款的客户召集到一起,和恒信担保公司三方对接,将债权直接转给存款人。不愿意接受债权的,就和恒信担保公司签订分期付款协议,承诺延期付款。在这期间,任见全以公司名义花了80万元按揭购买的一辆路虎车,也以50万元抵押给了债权人。

由于任见全的女儿任某只有初中文化,根本没有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她作为出纳,吸收来的存款和贷出去的款项,都是按照任见全的吩咐经过她一个人的手转出转进的,她也没有专业的会计账目,只是记了个流水账。案发后,总共有多少客户的存款本金需要支付,有多少利息没有付清,有多少贷款没有收回,甚至公司这么多年,究竟是否盈利,盈利数额是多少,任见全和任某都一问三不知,从现有的账目上也已经无法查清。

最终,拿不到本息的客户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任见全于2019年1月3日向嘉峪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自首,当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1月16日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出纳任某也于2019年1月16日经嘉峪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电话传唤于次日到案,因其正处于怀孕期,被取保候审。

最终,根据现有资料,检察机关认定,从2016年10月8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恒信担保公司在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以借款担保为名,以高息利诱,承诺到期还本,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120名集资参与人存款本金累计39851800元,用于公司经营、放款以及还本付息,其中用于支付公众存款利息共计13402088.4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见全、任某作为对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被告单位甘肃恒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代表恒信担保公司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返还存款人的本金。被告人任见全表示自愿认罪,但其辩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吸收来的资金也完全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其本人未占用,也未挥霍浪费,希望从轻处罚。任见全还表示,愿意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任某也表示自愿认罪,其辩护人辩称,任某正处于哺乳期,希望能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嘉峪关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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