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晚,我与家人,共四人去嘉峪关迎宾东路(大唐美食街北门对面)川辣三国吃饭。 由于店内长条板凳随意堆放,电线设施布放不当,店里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标语,服务员也无口头安全提醒。吃完饭临走时,其中一人脚被夹在桌腿与布放电线的铁管中间,使其摔倒,腰部磕到随意堆放的长条板凳上,致一根肋骨断裂。垂直地面向上延伸出20公分铁管,电线在铁管中穿放。事发当时老板不在,店长告知后也迟迟不见人,我们督促店长拨打120,同时也报警了,警察赶来说不是民众事件非他们管辖,让我们私下协商处理。老板在事发一个小时后才来,还推卸责任,最后在我们和警察的再三劝说下,才到医院勉强的转了一圈,称自己还有事就匆忙离开。截止今天快一个月了老板无任何探视和电话问候。我们多次打电话与此协商,对方说只承担医疗费合作医疗报销后的30%,其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工费等概不承担。声称电线布放无问题,电线固定在桌子上,可此事件是意外事故,合作医疗不能报销。我们也多次给市级、省级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等部门打电话让帮助协调也无回应和结果。所以,我们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助情况下,向千千万万的广大民众诉说,为我们受害者讨个说法。对于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是在让人气愤。谢谢大家! |
大家好,我是川辣三国串串香负责人,我姓杜! 5月4日,他们随同四人来店里吃饭,当时女方没有动弹,别人在挑菜,他的男朋友坐立时处于二郎腿坐姿,我们的桌腿的电线都是绑起来的,非常规整,他的二郎腿当时就把桌子推后了一些,导致扎带断裂,等到吃完饭他们起立时,她的女朋友脚背勾到桌腿,并非本店电线,摔倒以后磕在了邻桌板凳上,当事人坐地不起!因为当天朋友叫酒泉去喝酒,他们打过来电话我第一时间从酒泉往上赶,并非他们口中的一个小时都不见人,到店以后我也查看了监控,我们的桌椅在他们用餐前都是摆放整齐无误,并有监控为证,当时我也带着店长及厨师长陪同他去了派出所了解情况,随后又去了医院,他问家里人说现在也已经这样了,让我们先回去,我当时也回应了以人为本,先看人,后续的事情等明天了我们说,可是等到第二天她们的人让我去支付医疗费用,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用等共计三万元,我当时就问三万元怎么算的,也没有给我明确的明细,只是说医院花费,因为本店一直是想着走司法程序,能够给予双方公平的决判,但是当事人屡次打给我电话并威胁让我开不了店,要曝光我,最后又问我要一万块钱赔偿费,本店依然坚持己见,必须走公,所以,当事人满网站肆意转发不完全情况,对本店负面影响的文章毁坏本店声誉!我想请问,法律规定一根肋骨属于轻微伤,为何需要那么多的医疗费用!而且本店没有任何一个人推搡,拉扯他们,而且桌椅都是被他们用劲推搡过去以后拍的照片,为什么责任算在本店了呢?本店也没有否认本店的责任,只是说通过法律能够给予双方最好的判决!为什么当事人坚决不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本店也有详细的监控记录以及威胁本店的通话记录,以此维权,望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大家能够给予公正的决判! 最后在问一句,为什么不敢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难道只是想要问本店讹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