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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区做好关于开展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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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11-29 11:30:35 来自手机|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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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甘劳社发〔2007〕70号、甘政发[2008]56号文件精神, 建设社区做好办理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准备。在便民大厅综合场口张贴了办理补贴的所需材料,在微信居民群、QQ居民群也发布了通知,在大厅LED宣传屏上也将办理流程进行公布。现将2019年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及标准、期限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以个人身份参加或续接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2/3计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际缴纳保险比例超过100%不能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申请社保补贴范围内。
一、办理时间
     申请补贴办理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补贴程序及办法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办理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首页、2、3页.6、7页复印件,
     3、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在的一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打工证明、
    5、本人名下的本市工行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勿折整洁 。
   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携带《嘉峪关市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审批表》复印件。

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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