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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甘肃这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明后天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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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4-10 09:15:51 |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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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部分事业单位

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具体如下

↓↓↓

2019年甘肃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现将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109名,其中:市一中麦积校区86名、市逸夫实验中学10名、市职业技术学校8名、市特殊教育学校3名、市卫生学校2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身体和其他资格(《教师证》《普通话证》)等条件。

4.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在本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的;

2.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20日。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在天水党建网(www.tsdangjian.gov.cn)、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srsj.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天水市教育局电子邮箱:gstsjyjrsk@163.com。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电子版照片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

应聘市一中麦积校区初、高中同学科岗位的可填报两个应聘岗位。其他只能选一个岗位填表报名。为保证每位报名者的唯一性,所有应聘者只能投递一次报名登记表和信息统计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21日—23日。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由应聘学校于4月24日—25日电话通知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届时参加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详见《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笔试面试实施细则》(附件4)。其中:应聘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的要进行笔试面试,其它学校只进行面试。

1.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

笔试地点:天水市一中校本部。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

面试地点:天水市一中校本部。

2.其它学校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

面试地点:应聘岗位所在学校。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后,确定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并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天水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同时应聘市一中麦积校区同学科初、高中教师岗位的,根据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序,先确定高中教师岗位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再按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确定初中教师岗位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

(四)体检

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对笔试面试合格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市教育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档案中有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表》(附件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联系电话:

天水市教育局0938—8213896

天水市一中0938—6826919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0938—6822659

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0938—8213337

天水市特殊教育学校0938—4903891

天水市卫生学校0938—8235833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938—8287401

天水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天水市人社局专技科0938—83936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1057

2019年甘肃平凉灵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灵台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期)》工作安排,3月30日至31日,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抽组工作组,分别赴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参加招聘会,公开招聘2019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目前,已招聘4名,空缺岗位8名,经研究,对8名空缺岗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8名,其中灵台县人民医院5名,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3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毕业生于2019年4月9日-12日在灵台县卫生健康局(205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平凉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成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计时、计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于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灵台县人社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报到后,县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咨询电话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0933-5932293

附件:

灵台县2019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补充岗位列表

灵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1075

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应急处突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全州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经甘南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甘南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按报考职位聘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其中:治安防控类60名,警务保障类3名,交通安全管理类5名,行政管理类8名,技术支持类4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合作市落户的或父母(含退休)、配偶一方在州直单位工作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至2001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计划简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二)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州公安局(含退休、病故)职工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18日(0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州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报考职位:报考职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岗位类型确定,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退伍证(复退军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不在合作市的还需提供父母、配偶一方在州直单位工作的合缝证明。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并提交《报名登记审核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6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五)资格审查:州招聘办工作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报考岗位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由州招聘办统一制作,2019年5月7日至9日在州人社局七楼703室统一领取。

七、笔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设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按照6:4的比例设置。

(一)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二)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成绩公示: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聘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人社局官网、州人社局和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按职位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生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本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州招聘办组织的面试。州招聘办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核定面试人员,州招聘办将在州人社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

面试工作邀请州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九、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州招聘办负责计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具体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州招聘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体检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州招聘办核准后,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政审

体检结束后,甘南州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三、公示和聘用

州招聘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州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四、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工龄工资:50元/月;

3.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治安防控类1100元/月,交通安全管理类1300元/月,行政管理类、警务保障类1000元/月,技术支持类1200元/月;

4.绩效工资:治安防控类248元/月,交通安全管理类310元/月,行政管理类、警务保障类217元/月,技术支持类279元/月;

5.值班补贴:人均710元/月,按考勤发放。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0941—8211592)

咨询电话: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州公安局政治部(0941—5920121)

1080

近日,甘肃省部分事业单位

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具体如下

↓↓↓

2019年甘肃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现将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109名,其中:市一中麦积校区86名、市逸夫实验中学10名、市职业技术学校8名、市特殊教育学校3名、市卫生学校2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身体和其他资格(《教师证》《普通话证》)等条件。

4.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在本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的;

2.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20日。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在天水党建网(www.tsdangjian.gov.cn)、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srsj.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天水市教育局电子邮箱:gstsjyjrsk@163.com。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电子版照片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

应聘市一中麦积校区初、高中同学科岗位的可填报两个应聘岗位。其他只能选一个岗位填表报名。为保证每位报名者的唯一性,所有应聘者只能投递一次报名登记表和信息统计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21日—23日。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由应聘学校于4月24日—25日电话通知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届时参加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详见《天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核考试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笔试面试实施细则》(附件4)。其中:应聘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的要进行笔试面试,其它学校只进行面试。

1.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

笔试地点:天水市一中校本部。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

面试地点:天水市一中校本部。

2.其它学校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

面试地点:应聘岗位所在学校。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后,确定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并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天水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同时应聘市一中麦积校区同学科初、高中教师岗位的,根据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序,先确定高中教师岗位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再按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确定初中教师岗位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选。

(四)体检

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对笔试面试合格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市教育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档案中有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表》(附件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联系电话:

天水市教育局0938—8213896

天水市一中0938—6826919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0938—6822659

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0938—8213337

天水市特殊教育学校0938—4903891

天水市卫生学校0938—8235833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938—8287401

天水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天水市人社局专技科0938—83936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1057

2019年甘肃平凉灵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灵台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期)》工作安排,3月30日至31日,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抽组工作组,分别赴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参加招聘会,公开招聘2019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目前,已招聘4名,空缺岗位8名,经研究,对8名空缺岗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8名,其中灵台县人民医院5名,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3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毕业生于2019年4月9日-12日在灵台县卫生健康局(205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平凉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成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计时、计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于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灵台县人社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报到后,县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安排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咨询电话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0933-5932293

附件:

灵台县2019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补充岗位列表

灵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1075

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应急处突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全州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经甘南州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甘南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按报考职位聘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其中:治安防控类60名,警务保障类3名,交通安全管理类5名,行政管理类8名,技术支持类4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合作市落户的或父母(含退休)、配偶一方在州直单位工作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至2001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计划简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二)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州公安局(含退休、病故)职工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18日(0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州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报考职位:报考职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岗位类型确定,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退伍证(复退军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不在合作市的还需提供父母、配偶一方在州直单位工作的合缝证明。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并提交《报名登记审核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6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五)资格审查:州招聘办工作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报考岗位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由州招聘办统一制作,2019年5月7日至9日在州人社局七楼703室统一领取。

七、笔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设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按照6:4的比例设置。

(一)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二)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成绩公示: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聘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人社局官网、州人社局和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按职位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生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本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州招聘办组织的面试。州招聘办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核定面试人员,州招聘办将在州人社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

面试工作邀请州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九、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州招聘办负责计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具体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州招聘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体检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州招聘办核准后,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政审

体检结束后,甘南州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三、公示和聘用

州招聘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州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四、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工龄工资:50元/月;

3.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治安防控类1100元/月,交通安全管理类1300元/月,行政管理类、警务保障类1000元/月,技术支持类1200元/月;

4.绩效工资:治安防控类248元/月,交通安全管理类310元/月,行政管理类、警务保障类217元/月,技术支持类279元/月;

5.值班补贴:人均710元/月,按考勤发放。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0941—8211592)

咨询电话: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州公安局政治部(0941—59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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